【资格后审】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西苕溪堤防绿化工程 【资格后审】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西苕溪堤防绿化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西苕溪堤防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H)2018-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以浙发改设计【2014】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西苕溪堤防绿化工程,投资估算约1600万元,计划工期:8个月。 招标范围: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州市区段西苕溪堤防绿化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经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2017年5月之后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经备案盖章的均为有效。具体可咨询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电话:0572-2038771。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图纸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234900679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4月19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4月27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500元。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水利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1500号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 嘉联华铭座603 联系人:苏工 联 系 人:王金木 项麟钧 电 话:0572-2667955 电 话:0571-85809385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二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经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2017年5月之后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经备案盖章的均为有效。具体可咨询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电话:0572-2038771。
2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三
其它
1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含2018年1月、2月和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