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梁邱法庭、新庄法庭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费县人民法院梁邱法庭、新庄法庭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13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梁邱法庭、新庄法庭景观绿化工程(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项目编号:QDXDCGXM201800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费县人民法院梁邱法庭景观绿化工程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44.68万元 B 费县人民法院新庄法庭景观绿化工程 36.36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04月16日08 时30分至 2018年04月20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临沂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3.方式: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资料员、材料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园林贰级或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或市政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册建造师、印章报名后由代理公司统一保管,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押证)。 (4)企业2017年度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不少于两份近两年来(2016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五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齐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 (7)“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8)网上报名回执单;网上报名:申请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然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回执单加盖公章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胶装成册(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人民法院梁邱法庭、新庄法庭景观绿化工程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报名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05月09日14时00分至 2018年05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地 址: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人: 王科长 联系方式: 0539-5790019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城新区紫晶大厦 联 系 人: 刘 工 联 系 方 式: 1596392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