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409G007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已由吉食经发字[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华信达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岔路河河道西侧,裕廊路南侧,长吉大道北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 2.3.招标内容:
标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投资估算额(万元)
一标段
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一标段(南区)
草坪、乔木种植、木栈道、木平台等
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并指导施工全过程;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1360
二标段
吉林中新食品区岔路河流域生态景观绿化一期工程二标段(北区)
草坪、乔木种植、木栈道、木平台等
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并指导施工全过程;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1920
2.4资金来源:自筹。 2.5 设计周期及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3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及人员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资质要求及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要求 3.1.1.1投标人:
标段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牵头人
一标段
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3年以上的设计工作经历,并且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施工: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由施工单位担任
二标段
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3年以上的设计工作经历,并且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施工: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由施工单位担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做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设计单位可与多个施工总承包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设计单位不受限制。 3.3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到2018年4月2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6日到2018年4月2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一标段)100000元;(二标段)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 000 1113。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华信达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继卓 电 话 :0432-6411211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431-84488430 18643435575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http://zb.jljs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