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2018年-2020年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2018年-2020年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20日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增城市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0日 10:4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0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30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会议室(光大银行后面)预算金额¥67.497981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工项目联系电话020-82653148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先生 020-82717166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工 020-82653148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2020年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2020年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GDYNJLZFCG201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26531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020-82717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工 020-8265314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2020年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项目; 2.采购数量:1项; 3.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增江街白湖水乡等绿道运营管护作业范围内绿化养护、设施设备养护、卫生保洁、驿站运营、广汕路四丰段绿道保洁及相关服务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4979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会议室(光大银行后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