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4月23日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HCG2018-011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D座0903室 联系方式:0915-8880180 151915256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含双河安置区环境整治、东河安置区环境整治(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项目用途:用于长安镇双杨村扶贫搬迁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19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②或具有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注册,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4)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4月23日起至2018年04月27日(每天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D座0903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9:30 时前 2.磋商时间:2018年05月07日9:30时 3.磋商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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