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文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399119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8192593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规模:该项目工程为改扩建灵新大道(番中公路-十九涌北),全长约17.9公
里,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60米,本次拓宽按39-60米设计,设计速度60公
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等工程。项目估算
总投资控制在353132.1万元内(含土地征拆费用),其中工程费用231292.93万元。
五、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1087.11万元。
3、招标内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招标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工作内容:
序号 | 项目阶段 | 服务工作内容 |
一 | 决策阶段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
二 | 设计阶段 | 1.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协助招标人订立设计咨询合同;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 4.施工图预算编审(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招标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按时提交编制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参与招标人与设计人的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5.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7.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8.对设计、监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提供专业意见。 |
三 | 工程 招标阶段 | 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工程招标采购方面的咨询服务; 3.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4.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5.编制项目造价控制方案; 6.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 7.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 8.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9.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10.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 11.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管理; |
四 | 施工阶段 | 1.协助招标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 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招标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材料设备批价管理台帐、扣款台帐、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定期向招标人汇报; 6.协助招标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集中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审核变更价款。每月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协助招标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
五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工作方案、竣工结算计划、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4.协助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5.负责工程结算初审工作,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6.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7.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8.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建立结算台账; |
六 | 驻场服务 | 工程施工招标开始启动时至服务期结束,招标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单位派驻合格的造价专业驻场人员,服从招标人管理,常驻招标人场地开展项目相关造价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七 | 其他 | 1.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招标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招标人的工作需要; 3.向招标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招标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招标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7.协助招标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
七、服务期:自委托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安排:
1、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04 月26日至2018年05月0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05月02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至日期(含本日):2018年05月0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3、其他事项:
3.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报名)各一份;(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3.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其他资料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1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相关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业绩时间和工程指标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若造价咨询成果不能反映相关工程指标数据的可按造价咨询合同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7、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四,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十、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电话:020-39911950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四、其他要求: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中标单位至少提供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类高级工程师、2名造价类助理工程师或造价员,共计3名可驻场人员供备选,实际驻场人员需经业主单位审核,以业主单位面试确认后的人选为准。驻场人员协助业主开展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及业主安排的其它专业性工作,具体以业主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视项目内容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递交保函,分别独立结算。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法人代表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将于年月日在省市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我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做出恶意废标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18年4月23日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检测类项目摇珠资格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
6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7-5-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小型库入库资格 |
7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2-9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8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2017-8-18 | 2018-8-17 | 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
9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7-9-4 | 2018-9-3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10 |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 2017-10-16 | 2018-10-16 | 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
11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2018-1-18 | 2018-7-17 | 摇珠资格 |
12 | 广东雄辉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2018-2-6 | 2019-2-5 | 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
13 | 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 2018-3-1 | 2019-2-28 | 建设项目的投标及摇珠资格 |
14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2018-4-13 | 2019-4-12 | 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
说明: |
1、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项目的投标和摇珠活动。 |
2、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