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武青南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武青南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年04月26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武青南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武侯区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6日 17:29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至2018年05月04日 17: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至2018年05月09日 14: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01采购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草金东路4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748880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女士: 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01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武青南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武青南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T-ZC2018-08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机投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草金东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7488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 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01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或网上报名(1、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2、网上购买请登陆www.scltzb.com,在“采购公告”栏目中找到“报名项目”,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 至 2018年05月09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转60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