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AKFDL-招标-2018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A、B、C三个标包,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包的投标。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服务期限:二年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7年7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账号与密码)
4.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投标人必须承诺每8000㎡配备1名养护人员。(提供承诺书)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共同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9日
2.2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开发区)板块直接下载或到代理公司获取,如果投标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发送至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344788952@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时间:2018年 4 月 27 日至2018年 5 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田雷 联系电话:15161731732。
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43号(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文件接收人:田雷 联系电话:15161731732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分
2、开(评)标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43号(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刘曦阳 联系电话:15061212990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刘曦阳 联系电话:15061212990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田雷 联系电话:15161731732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珠海路43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B包人民壹万肆仟元整;C包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A包:777118.86元/每年;B包:702169.56元/每年;C包:592785元/每年。
4、其他: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审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采 购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