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7]1488号文批准实施,并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授权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垫江县发改委”)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垫江县东部片区,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结合垫江县发改、规划、教育、文化、体育、市政、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要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0m3/d。
2
垫江县新建市政停车场项目
垫江县市政停车场项目分为路内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停车场两部分,总共新增停车位13043个。
3
新建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公园建筑、景观景点工程、广场、车行道、步道、绿化、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4
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5200亩;涉及拆迁安置1891人(估算);新建五条东部新区与外部连接的主要道路:5条,总长14596米,新建供水管道80000米。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建设综合管廊2条,总长度4460米,土地综合治理:2238.7亩;新增绿地(含下沉式绿地)、园林面积750000㎡,新建植草沟29912平方米。
5
G243太平至梁平界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太平-县城长9km,宽23m道路;新建县城-梁平界长25km,宽19m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
6
垫江县优质教育基地
包括:职业技术学校总建筑面积120960㎡,垫江电大总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 垫江县三合高级中学总建筑面积约54000㎡。
7
垫江县城市博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71817㎡。其中1#馆建筑面积24350㎡, 2#馆建筑面积37537㎡,3#馆总建筑面积9930㎡。
8
东部新区与长寿湖连接线S415工程建设项目
全长29.87km一级公路,全长29.87km,标准路幅宽19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
9
垃圾收集与转运项目
项目建设垃圾收集站3个,日转运量78t72t/d的垃圾转运站1座。
10
垫江县东部片区旅游集散中心
新建汽车客运站,建筑面积约12400㎡
2.2 投资规模 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总投资为627624万元。 本项目PPP静态总投资约5874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26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6227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88878.7万元),预备费约32552万元。 2.3 运作模式 本项目总体采取“新建子项目EPC+BOT、配置资源委托运营”模式,根据子项特点分类采取授予特许经营权、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政府付费等不同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垫江县政府指定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垫江成立项目公司,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服务。 项目资本金为PPP静态总投资的25%,约146865万元,由垫江县政府指定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按2:8的股权比例出资,其中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本金总额约29373万元,中标社会投资人出资本金总额约117492万元。资本金注资进度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同进度同比例注入。其余75%的建设资金和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资金由投资人筹集投入。
2.4 项目合作期 序号
子项目名称
运营范围
建设期
运营期
备注
1
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建设的全部设备设施,即新建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经营,以及东部片区新建管网的维修、维护。
1年
27年
2
垫江县新建市政停车场项目
项目建设的全部设备设施,包括新建的13043个车位停车的维修维护、运营。
3年
27年
3
新建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
项目建设范围内绿化、景观、广场等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4
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道路、绿化、管廊、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5
G243太平至梁平界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公路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6
垫江县优质教育基地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7
垫江县城市博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8
东部新区与长寿湖连接线S415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公路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9
垃圾收集与转运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营。
1年
15年
10
垫江县东部片区旅游集散中心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
3年
15年
11
已建综合管廊
配套的km综合管廊的设备、设施维护。
/
27年
配套资源,暂未评估,以最终政府方实际提供的资源为准。
12
高铁站片区广告牌
配套广告牌的拆旧换新、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3
城区已建市政主干道沿线广告牌
配套广告牌的拆旧换新、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4
城区已建停车场
配套停车场的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5
配套垫江县龙滩水厂项目
配套水厂的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投融资资金的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6年或2017年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所承担资本金数额(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实力; (3)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融资额度(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 3.1.3工程建设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4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在国内至少实施过1项20亿元及以上的PPP投资项目(含在建)。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5家,且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各成员职责分工,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7]1488号文批准实施,并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授权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垫江县发改委”)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垫江县东部片区,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结合垫江县发改、规划、教育、文化、体育、市政、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要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0m3/d。
2
垫江县新建市政停车场项目
垫江县市政停车场项目分为路内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停车场两部分,总共新增停车位13043个。
3
新建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公园建筑、景观景点工程、广场、车行道、步道、绿化、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4
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5200亩;涉及拆迁安置1891人(估算);新建五条东部新区与外部连接的主要道路:5条,总长14596米,新建供水管道80000米。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建设综合管廊2条,总长度4460米,土地综合治理:2238.7亩;新增绿地(含下沉式绿地)、园林面积750000㎡,新建植草沟29912平方米。
5
G243太平至梁平界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太平-县城长9km,宽23m道路;新建县城-梁平界长25km,宽19m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
6
垫江县优质教育基地
包括:职业技术学校总建筑面积120960㎡,垫江电大总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 垫江县三合高级中学总建筑面积约54000㎡。
7
垫江县城市博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71817㎡。其中1#馆建筑面积24350㎡, 2#馆建筑面积37537㎡,3#馆总建筑面积9930㎡。
8
东部新区与长寿湖连接线S415工程建设项目
全长29.87km一级公路,全长29.87km,标准路幅宽19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km/h。
9
垃圾收集与转运项目
项目建设垃圾收集站3个,日转运量78t72t/d的垃圾转运站1座。
10
垫江县东部片区旅游集散中心
新建汽车客运站,建筑面积约12400㎡
2.2 投资规模 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总投资为627624万元。 本项目PPP静态总投资约5874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26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6227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88878.7万元),预备费约32552万元。 2.3 运作模式 本项目总体采取“新建子项目EPC+BOT、配置资源委托运营”模式,根据子项特点分类采取授予特许经营权、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政府付费等不同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垫江县政府指定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垫江成立项目公司,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服务。 项目资本金为PPP静态总投资的25%,约146865万元,由垫江县政府指定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按2:8的股权比例出资,其中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本金总额约29373万元,中标社会投资人出资本金总额约117492万元。资本金注资进度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同进度同比例注入。其余75%的建设资金和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资金由投资人筹集投入。
2.4 项目合作期 序号
子项目名称
运营范围
建设期
运营期
备注
1
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建设的全部设备设施,即新建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经营,以及东部片区新建管网的维修、维护。
1年
27年
2
垫江县新建市政停车场项目
项目建设的全部设备设施,包括新建的13043个车位停车的维修维护、运营。
3年
27年
3
新建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
项目建设范围内绿化、景观、广场等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4
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道路、绿化、管廊、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5
G243太平至梁平界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公路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6
垫江县优质教育基地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7
垫江县城市博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8
东部新区与长寿湖连接线S415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公路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3年
15年
9
垃圾收集与转运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内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营。
1年
15年
10
垫江县东部片区旅游集散中心
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绿化、道路广场等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
3年
15年
11
已建综合管廊
配套的km综合管廊的设备、设施维护。
/
27年
配套资源,暂未评估,以最终政府方实际提供的资源为准。
12
高铁站片区广告牌
配套广告牌的拆旧换新、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3
城区已建市政主干道沿线广告牌
配套广告牌的拆旧换新、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4
城区已建停车场
配套停车场的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15
配套垫江县龙滩水厂项目
配套水厂的维修维护、经营
/
27年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投融资资金的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6年或2017年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所承担资本金数额(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实力; (3)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融资额度(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 3.1.3工程建设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4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在国内至少实施过1项20亿元及以上的PPP投资项目(含在建)。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5家,且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各成员职责分工,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