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城市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兴城市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8年兴城市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8年兴城市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XJYZXZB2018004 三、招标内容:LED光源30W耐低温锂电太阳能路灯618盏,具体技术要求详见《2018年兴城市美丽乡村亮化建设太阳能路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及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15: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兴城市首山路11-1号) 报名电话: 0429-5815607 五、资质审查时间:2018年5月9日13:30-15:00 资质审查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兴城市首山路11-1号) 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5月28日10:00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七、保证金缴纳银行: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账户: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000831899000000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 九、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13:30 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一室 十、资质条件: 1、报名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投标商应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安装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2、投标时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及项目报名表; (9)个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十一、供货期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十二、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条件(详见公告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及项目报名表、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3119511(财政局采购办) 财政局综改办联系人:李学利 联系电话:0429-58600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徐宁 联系电话: 0429-5815607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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