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 2018-05-04
摘要:本公告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04,截止日期:2018-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张家港,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0582031700009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规模:沿江公路(金港段)从朝东圩港至长江东路(德积加油站)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12.5万平方米
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沿江公路(金港段)从朝东圩港至长江东路(德积加油站)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12.5万平方米1000.0052日历天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在"办事大厅“(http://218.4.101.10:8088/ZJG/%E4%BC%81%E4%B8%9A%E7%AB%AF%E9%A1%B5%E9%9D%A2/ClientMain.html)”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2月-2018年4月)。
(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商务标及施工组织设计。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超过15家(含)时,先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的次序号代表对应投标人标书的评审次序(即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评审次序,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次评审次序,以此类推),抽出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再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少于15家时,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场公布。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工程招标控制价:5043252元,发包价:4438061.76元,下浮率12%(投标人必须响应该发包价,不响应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张家港市住建局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建筑业数字监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发布。
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规模:沿江公路(金港段)从朝东圩港至长江东路(德积加油站)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12.5万平方米
沿江公路(金港段)绿化整治提升工程沿江公路(金港段)从朝东圩港至长江东路(德积加油站)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12.5万平方米1000.0052日历天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在"办事大厅“(http://218.4.101.10:8088/ZJG/%E4%BC%81%E4%B8%9A%E7%AB%AF%E9%A1%B5%E9%9D%A2/ClientMain.html)”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2月-2018年4月)。
(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商务标及施工组织设计。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超过15家(含)时,先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的次序号代表对应投标人标书的评审次序(即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评审次序,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次评审次序,以此类推),抽出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再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少于15家时,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场公布。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工程招标控制价:5043252元,发包价:4438061.76元,下浮率12%(投标人必须响应该发包价,不响应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张家港市住建局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建筑业数字监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