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10日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顺义区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7:0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7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预算金额¥398.67924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站长010-69422943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宇鹏、庞少帅010-89477580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 项目编号:BJZB2018-SZC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9号 联系方式:李站长010-694229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010-89477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包括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所包含全部管护服务内容,共计498.10亩。(详见项目要求) (2)采购用途:2013年平原造林管护工程。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398.67924万元 (6)预算平批复文号:仁财预指(2018)第327号 (6)服务期:三年(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包括窑坡村191.10亩、河南村307.00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单位;(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0)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679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全部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近1个月(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日期内)。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11日起至2018年05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 5.本公告公示期:2018年05月11日起至2018年05月17日(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