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032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江苏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本标段施工投资约228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绿化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付款方式: 工程价款的支付,具体方法如下: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保修期后第二年(未发现质量问题)付清剩余3%。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进度款)时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按国家有关税率规定,承包人必须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具发票交纳税款),因承包人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相关要求,而导致工程款(进度款)不能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 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如为第②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③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4、第②种或第③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5、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近3年内(以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和处罚的; ⑨近3年内(以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未被任何政府行政机关因不良行为记录而限制投标的; ⑩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查询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用户名和密码; (8)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用户名和密码;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200万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原件缺一不可并提供经政府指定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 5月11日至 2018年 5月23日; (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18652303811。(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银行手续费5元),网上支付)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备份光盘(如有)和本单位用于开标解密的经认证加密的CA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1、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招标人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广州南路56号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731043131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98号 联系人:白月电话:0517-83669113 15949170452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3日。 |
报名期限: | 2018/5/11至 2018/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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