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5月16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6日 19:24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1日 16:00预算金额¥29.969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英豪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老师0431-86172126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英豪0431-87888828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Z81096GC0431-0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豪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431-86172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英豪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的合法资格。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近三年内(2015、2016、2017)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8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10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英豪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9.9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电子文档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办公楼1楼120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办公楼1楼120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 谈判公告(资格后审) 1.谈判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委托,负责对编号为ZZ81096GC0431-0041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为100%自筹,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校园文化景观石雕制作、园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质保期:2年 2.3 最高投标限价:29.9690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 2.5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的合法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近三年内(2015、2016、2017)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收取成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申请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 25日 14:00,地点为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办公楼1楼12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技术咨询:肖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2882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刘英豪 电 话:0431-87888828 2018年 5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