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 项目编号:44038720180103 招标项目名称: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44038720180103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05-17 09:00 至 2018-06-05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05-2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05-3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罗工 办公电话:0755-2324314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钟越凡、胡挺 办公电话:0755-2328713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7201801030001001 标段名称: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95.06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路灯照明;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等)、施工(包含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并负责承担项目范围内向政府各职能部门报批等各事项的沟通与办理。 计划总投资:840 万元 工程地址:光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06-01 至 2018-07-31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备上述第1条第2)款企业资质条件。3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利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项目总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为设计单位拟派);5施工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需为施工单位拟派);6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相互兼任。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2招标人本次招标的2018年第一批景观照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以下同时公开招标发包的四个工程:①光明大道建筑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②观光路建筑灯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③市民广场灯光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④光侨路绿化灯光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可以同时参与上述四个工程的投标,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同一个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工程。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应将已中标的单位剔除,若剔除后剩余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不受此规定限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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