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工业园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江苏富轩实业... 2018-05-17 12:51:00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盐城实施工业园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江苏富轩实业...,所属区域:江苏-盐城-滨海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92218051602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基础设施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已经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滨海县工业园境内。 2、项目概况: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基础设施工程范围主要包含瓯北路、世纪大道、明达北路、幸福北路道路及绿化,舒马克工业园市政配套等工程。计划总投资约49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3、招标设计内容: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基础设施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服务项目。具体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涉及到的专业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设计变更、跟踪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工程分部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5、设计工期:接到甲方具体工程委托任务书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涉及到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至合格;配合甲方进行招标工作。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类)。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以及招标人要求。 3、项目组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主要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投标单位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为网上查询的截图,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其他要求: 6.1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3 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4 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5 项目组主要人员不得为企业退休人员。 五、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8:30至2018年5月24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收款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交款凭证(银行汇票原件、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到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财务科(联系电话:0515-84198010),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八、付款方式 1、全部设计完成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经甲方招标确定工程施工中标价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按施工中标价×设计中标时的费率确定合同价);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九、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报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3%、94%、95%、96%。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十、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最终设计费基数按施工中标价为基数。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刚 电话:137701246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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