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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NLS180433-01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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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无想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无想寺社区张塘角农乐场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8]0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园林景观工程 |
2.2 工程地点:洪蓝无想寺社区张塘角村 |
2.3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其他 |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26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工程,含种植槽、景观凳、景石、廊架、园路、路牙等,具体详见清单图纸。 |
2.10 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1188.04 m2;造价:26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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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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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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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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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分。投标报价: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分,每降低1%扣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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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5月17日10时45分到2018年5月24日10时45分为止 |
8. 其他 |
|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3、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材料:(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7年5月-2018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3)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外来建筑企业进溧单项登记所需材料http://cjj.njls.gov.cn网站的“政务大厅-资料下载”中下载,咨询电话:025-57205497);(4)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职称,相关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6、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7、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8、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均不计利息)。 9、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10、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本项目不采用评标入围法。 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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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无想寺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无想寺村 |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701室 |
邮 编: | 邮 编:210009 |
联 系 人:薛工 | 联 系 人:吴工 |
电 话:13770905422 | 电 话:025-86632151 /13851581123 |
传 真: | 传 真:025-8663605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113020299@qq.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
账 号: | 账 号:4301010919100367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