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清苑区公园园林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清苑区公园园林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1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区公园园林绿化养护品目 采购单位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8日 08: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21日 14:14 至 2018年05月25日 14:14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30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预算金额¥322.1733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艳强项目联系电话0312-8176865采购单位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采购单位地址清苑区振兴北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32059991代理机构名称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清苑区光明中街08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8176865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苑区公园园林绿化养护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3660020001 项目联系人:冯艳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2-8176865 采购人: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清苑区振兴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32059991 代理机构: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苑区光明中街08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8176865 预算金额:322.173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出外)。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保修期限(按国家标准规定)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备注:BDJS-2018-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