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县五公镇邹村中心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5-19
摘要:本公告受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衡水饶阳县五公镇邹村中心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衡水-饶阳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ZXHZB-ZC-2018096,招标文件售价:400,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XHZB-ZC-201809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名称: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饶阳县五公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万顺 0318-74666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文刚18831863307 采购预算金额:763722.00 采购用途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饶阳县五公镇邹村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17年底-2018年初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被授权人必须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名单的人员,法人不做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17年底-2018年初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被授权人必须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名单的人员,法人不做要求);6、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5 时刻说明:2018年05月21日上午09:00至2018年0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1 09:00 开标时间:2018-06-01 09:00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供货时间:4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831863307 备注:投标单位须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并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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