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5201800580003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湾广场景观照明工程I标段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5-28 18:00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85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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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297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路灯照明;该区域内公建办公、住宅建筑、天桥以及公园景观等灯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灯具的采购安装,标段内灯具的控制系统的安装、广场所有灯具控制系统接驳、调试等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后海中心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机电工程专业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