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镇青威路、蓝鳌路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大信镇青威路、蓝鳌路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5/28 公告号: 即公建[2018]059号
项目名称: 大信镇青威路、蓝鳌路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即墨区大信镇域内蓝鳌路(即墨互通立交至青新高速)、青威路(信普路至南城线)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700万元 工程造价: 27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约12.59万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8】192号、即发改字【2017】17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22018052602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世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531737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世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53173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13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名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一名施工项目经理,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需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2.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互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两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两方的分工;联合体两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投标人上三年度(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351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3.下载招标文件方法:×××××× 十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