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18年05月28日
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达不到法定开标家数,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9-2611108 联系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日照市岚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562957368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万斛路西侧(岚山一中南) 电子邮箱:13562957368@126.com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 项目编号:LJ-2018-10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065 四、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沂水县院东头镇桃棵子村 2、工程规模: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估算价:约43.5万元人民币。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或展厅、展柜设计制作”字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05月29日至2018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日照市岚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沂水办事处(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后现场购买(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7年度至2018年4月份),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 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7)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暨谈判(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06月12日16时00分。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保证金必须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报价保证金递交方式:报价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院东头镇红色小镇纪念馆布展工程报价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