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岸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岸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31 16:05:59|发布单位: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8-06-11 |所在地区:京山县
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岸保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岸保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一、采购项目编号:ZY-ZFCG2018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岸保护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预算:39.295167万元;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4)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证明原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且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5日17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京源大道8号京源丽都42号商铺)报名。谈判文件文本售价300元每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招标代理缴纳。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时,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京源大道8号京源丽都42号商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惠亭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972883099
招标代理: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琳
手机号码:15586196698
联系号码:0724-7339388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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