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45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高淳县大丰河综合整治工程绿化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BGC110009-08SG 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建设项目高淳县大丰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1]16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绿化一标段 2、工程地点:西起固城湖北路延伸段,东至丹阳湖北路延伸段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园林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5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8月2日至 2011年8月8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2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1、必选条件中的(2)、(3)、(5)、(7)提供承诺书原件;2、根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企业的住所地或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3、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县外施工企业需出具高淳县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三、以上原件需按标段出具。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下一个标段的排名。 2、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投标企业不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开标时,投标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高淳县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县外企业)按时到场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等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5、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在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时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工程设最高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注: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包括开发区和各镇承接工程前,除在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外,还必须到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02557328931)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8-2 8:30到 2011-8-8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高淳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2室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代理机构传真:025-57328977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萧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328977 |
报名期限: | 2011/8/2至 20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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