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477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工程简介: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4月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根据增开函[2018]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瑶河(富士康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20-8270710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0-8724295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投诉电话:020-82752183 三、 建设地点:北起创业大道,南至广惠高速,东临富士康一期,西接广本SP。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全长约1.8千米,总设计范围约139300㎡。主要由四个功能分区组成:休闲河岸、乐活河岸、人文河岸、生态河岸。其中休闲河岸建设面积约22160㎡,乐活河岸建设面积约61560㎡,人文河岸建设面积约24570㎡,生态河 岸建设面积约31010㎡。该项目总投资约4087.6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工程建安费用限额为3387.79人民币。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项目编号: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3、招标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中标后进行工程初步设计,建筑立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立面整治工程、道路升级工程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6)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514.79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87.79万元(含增值税价);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27.00万元(含增值税价)。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七、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6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 6月7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6 月13 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发售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2.1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3、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由招标代理开具相应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需提供经营范围的打印页)。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4.1点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2)根据 (建办城[2017]27号)。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5.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正式员工;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9、投标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18。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纸质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设计部分由设计组评委负责,施工部分由施工组评委负责。资格审查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1、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注:专业系数1.1,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3、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十五、工期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深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增城区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2、施工工期: 日历天。暂定由2018年 月开工至2018年 月竣工,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六、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20-82707105;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2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其他: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4、有关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选项。 招 标 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6月2日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8/6/4至 20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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