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明灯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明灯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明灯街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贡发改发【2018】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百镇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贡发改发【2018】2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80410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贡井区五宝镇明灯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明灯街现状道路进行改造,其中明灯街北段改造长度约334.24米,明灯街南段改造道路长约1439.52米,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一个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6月12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06月16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7月02日 09点30分 ,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望月街36号
邮 编:
643106
联 系 人:
冉雪飞
电 话:
0813-6480137
传 真:
0813-648013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2栋24层240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万芳
电 话:
028-61351908、18980965985
传 真:
028-6135190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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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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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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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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