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87201801470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昌路沿线景观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7-02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4296.3407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等)、施工(包含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并负责承担项目范围内向政府各职能部门报批等各事项的沟通与办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备上述第1条第2)款企业资质条件。 3、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利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为设计单位拟派)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为施工单位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2、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