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 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招 标 公 告 1、淮安空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拟对该工程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3)工程规模: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工程量约260万。 (4)招标内容:淮安空港经一路南延、经二路南延绿化工程(含部分纬二路、鲍盐河),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7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J1496-2013 4、本工程的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1)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第13 个月再支付合同价的30%; (3)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第25个月(即工程竣工移交验收合格后第1 个月)、并工程移交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后,支付经审计后的最终工程造价的余款。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进度款)时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注:①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开标现场无需提供原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②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不予认可; ③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8、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类(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 投标企业近 3 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15年 6 月 1 日至今,业绩有效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7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证明材料(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9、评标办法: (一)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6 月 12 日—2018年 6月 22日; (2) 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3)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aztb.gov.cn)上发布。 13、注意事项 (1)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5)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CA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6)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将准确的CA锁递交到工作人员处,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7) 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淮安空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坚 电话:18751287038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B栋403 联系人:倪工 电话: 15851704520
项目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盖章): 规划建设环保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淮安空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招标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2018年 月 日 招标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招标办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