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8835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绿化工程 |
工程简介: |
黑龙江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绿化工程 2018-06-20 摘要:本公告受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绿化工程,所属区域:黑龙江-七台河,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20180626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626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绿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金沙新区 2.3投资估算:10170874.42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15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相关专业;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投标本项目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查询】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11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1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及及近三年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与网上一致); 3.14投标人近三年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年至少一个类似业绩; 3.15现场勘察证明; 3.16授权委托书须至公证处公证; 3.1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在投标活动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荘坤昌 电话:158464176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邮编:154500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464-8537699-805 2018年06月19日 |
报名期限: | 2018-6-20至 2018-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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