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水湾综合整治修复项目景观工程施工 凌水湾综合整治修复项目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代码:041120180507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水湾综合整治修复项目景观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 财政部关于批复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批复大高发改批【2016】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高新区七贤岭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包括周边绿化工程、硬铺装工程,防腐木铺装工程、栏杆安装及附属景观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连市高新区凌水湾 。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总面积约59000 ㎡ 2.3合同估算价为 26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周边绿化工程、硬铺装工程,防腐木铺装工程、栏杆安装及附属景观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5 标段具体情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包括周边绿化工程、硬铺装工程,防腐木铺装工程、栏杆安装及附属景观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企业营业执照中须包含园林绿化或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3)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中标额不低于26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并且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意:(1)开标前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至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l1.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实际获取时间请投标报名企业使用CA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关注招标文件下载)。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l1.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连高新区七贤岭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
邮 编: 11601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于景宇、薛茜茜
电 话:
电 话: 0411-836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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