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000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绿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绿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8-06-27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绿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本市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企业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绿化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26-502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8-采购-1915151) 3、预算编号:13-18-z951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总投资102万元,绿化、景观及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内所列项目均属施工承包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及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宝山八村11号(西)。 6、交付日期:2018年8月10日之前竣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0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2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03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06月26日至07月03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本;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磋商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09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07月09日09: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6)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ZBQD、GBQ5文件各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竞争性磋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竞争性磋商。2、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采购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报名期限: | 2018/6/27至 201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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