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街道辖区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购买“街道辖区环境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6月29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购买“街道辖区环境整治服务”项目品目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顺义区公告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5:0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代理部)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预算金额¥790.487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亚兰、李佳明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佳和宜园30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亦峰010-69402013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北环路90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金亚兰、李佳明010-89477580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买“街道辖区环境整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买“街道辖区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8-SZC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亚兰、李佳明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佳和宜园30号楼 联系方式:孙亦峰010-694020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亚兰、李佳明010-89477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北环路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年初批复【2018】第0313号) 4.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790.4875万元。 5.采购内容:道路两侧保洁;边沟整治;垃圾清理;实施外立面树木粉刷见新;清理杂草等。 6、采购用途:强化双丰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 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包。 8.服务标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9.服务期:自2018年10月01日起至2019年09月30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清洁及园林绿化类相关服务,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及扫雪铲冰所需的机械车辆和设备,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所承包的服务项目在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由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设备、经验、技术能力;(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有效,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4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至少1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1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