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11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集安市园林绿化美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集安市园林绿化美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BW2018-0703(LH) 1、招标条件: 集安市园林绿化美化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集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园林绿化美化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园林绿化美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及养护期: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4项目地点:集安市市区;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额(最高投标限价)为:¥228.5697万元。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近三年完成过至少1项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第4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 10:0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5-62227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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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8-7-4至 201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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