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23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至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至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07-10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金山区园林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至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金山区园林管理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至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2)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3)本市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企业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负责人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不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绿化高级工不少于2人、绿化中级工人数不少于4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至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20180709-15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8-44318) 3、预算编号:16-18-4431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实施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杭州湾大道)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种植、养护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金山新城龙胜路(东平南路--杭州湾大道) 6、交付日期:绿化搬迁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92日历天;养护期限1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201400.00元(国库资金:1201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12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海市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书;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近1个月);9、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人员配备中(除了绿化工)各人员相关证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供应商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响应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供应商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磋商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磋商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磋商失败的,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20 09: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7-20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606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60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下午五点期间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2日下午五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1400元。 |
报名期限: | 2018-7-10至 201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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