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341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西 | ||||||||
工程名称: |
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西河带状公园(永顺名门至沙街段)景观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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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西河带状公园(永顺名门至沙街段)景观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招标编号:YLZC2018-G3-80492-DCZB]2018-07-14
摘要:本公告受北流市园林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玉林北流市西河带状公园永顺名门至沙街段景观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玉林-北流,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流市园林管理处,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西河带状公园(永顺名门至沙街段)景观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北流市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规字 [2018]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流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采购、R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流市西河两岸(永顺名门至沙街段)。 建设规模:从永顺名门小区至沙街口段西河两岸绿化景观提升,全线单边长约3公里,单边宽4-8米,共长约6公里,总用地约30194.11平方米。种植绿化,配套建设小型广场、景观平台、景观灯、景观雕像、景观石、石栏杆、休闲凉亭、园道、石台石凳、路缘石、浇灌设施、慢行车道、海绵绿地、生态公厕、路面扩宽等。 合同估算价:约1269.63万元。(其中勘察费:10.00万元;设计费:22.65 万元;工程费用:1236.9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R设计工期、R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年8月至 2018年12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或其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4. 投标报名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7月16日至2018年 7月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 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 玉林政府门户网 (www.yulin.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5-2690290 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中心办公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北流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园林路23号 地 址:广西北流市永顺六区191号 邮 编:537400邮 编:537400 联系人:黄梅 联系人: 黄婷婷 电 话:0775-6333913电 话:0775-63513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6 4145 0000 0035 201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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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8/7/16至 2018/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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