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招标编号: 2018-玉东062
项目名称: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75-2699068
代理招标人: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代理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775-2580288
工程概况: 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3、资金来源: 市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 86.674729
建设地点:
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8-7-19 至 2018-7-25
标书购买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5楼)
附 注: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由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YLZC2018-G2-90022-ZPGJ建设地点:玉东新区内建设规模: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的为准)。合同估算价:866747.29元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招标范围: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纵三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及周边道路工程I、II标绿化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发包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或“绿化景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3.2 业绩要求:已完工有80万元以上的一个专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 评标方式R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每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从每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若提前终止合同,发包人按终止合同当日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未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不再予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支付工程进度款到85%,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并交至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到90%;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并确定承包人付清全部人工工资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7%,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但银行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10. 交易服务单位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监督部门及电话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0775-2685757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同路7号 地 址: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谭贤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0775-2580288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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