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郏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7月18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JZC2018-064Ag品目 采购单位郏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区域郏县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9:1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8日 19:20 至 2018年07月18日 19:2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9:20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3937571791采购单位郏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地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37571791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一、招标条件 郏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郏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郏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 JZC2018-064Ag ;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约800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渣园乡东冯庄600m?/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2标段:公用垃圾箱5920个、生活垃圾转运车辆31辆、人力垃圾收集车89辆、清理工具89套、抽污车31辆、宣传展板120块、宣传手册13104册(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及供货期: 第1标段:180日历天; 第2标段: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不更换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职称网上查询页面); 3.1.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以该公告发布以后报名期限内所开具的为准); 3.1.6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第2标段: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本标段招标内容相适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商; 3.2.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3.2.4生产厂商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5.6投标人具有2015年以来承担过300万以上环卫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2.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该公告报名期限内开具的为准); 3.2.8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19日0时0分整至2018年8月14日23时59分整。 注:招标文件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4.2、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入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缴费方式:开标现场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等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93757179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9 13837518880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