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7月27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4:15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7:30预算金额¥125.763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内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内文采购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军涛0773-5846462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内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J2-18438-NNPZ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施工内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南侧地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3927.00㎡,包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5.76372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竞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良好的园林绿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或观赏园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除外);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要求: 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18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发售时间:2018年7月27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18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4.发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会展支行 银行账号:800048901500018 注:办理缴纳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缴款单位(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询。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以银行到账单为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谈判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 2、响应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谈判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联系人: 谢军涛 联系电话 :0773-5846462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鑫隆·公园大地一栋二单元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0773-5580409 传真:0773-558040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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