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镁都大街绿化工程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镁都大街绿化工程招标代码:0417201815021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8150219 1、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镁都大街绿化工程已由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大行审批投【2018】42号),招标人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合同估算价:527.41万元。 3、资金来源:南楼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镁都大街。 5、招标范围: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镁都大街绿化工程,道板维修19393平方米,缘石4062平方米,绿化栽植约580株四倍体刺槐(D=10-12cm)、种植土约1097立方米,树池边石约3480延米。(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8年08月21日,竣工时间2018年11月30日,共计101日历天,其中,道板工程:开工时间2018年08月21日,竣工时间2018年10月21日,共计61日历天,绿化工程:开工时间2018年08月21日,竣工时间2018年11月30日,共计101日历天。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专业)。 7.4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在“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lncredit.gov.cn/)公示并可查); 7.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7.6投标人须对投标单位及个人(指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查询期限为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家甄 联系电话:0417-52551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刘健、吴俊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3355087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