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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9668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12号楼修缮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12号楼修缮工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临床教学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12号楼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教财函[2018]25号和华南工办[2016]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华南理工大学现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12号楼修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12号楼修缮工程

二、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3663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354818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

四、项目概况:中山大学石牌旧址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位于西山东路北端校区中轴线的左侧。该楼由岭南近现代著名建筑师、建筑教育家林克明设计,广州合泰建筑公司承建,1934年11月动工,次年11月竣工,总建筑面积为3554.5平方米,投资约27.5万元大洋。12号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三层的中国固有式建筑。建筑坐北朝南,高21.87米,通面宽72.3米,通进深31.67米,占地面积1825.02平方米。红砖墙体,绿琉璃瓦屋面。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一 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12号楼建筑本体修缮(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和12号楼室外景观改造工程、12号楼周边地下防空洞修复工程。(1)建筑本体修缮(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整体结构补强加固(包括屋面飞椽)、外墙清洗及缺陷修复、屋面防水及琉璃瓦更换、室内饰面的修补更换翻新、个别门窗更换及修复、日晷台修缮、白蚁防治及配套的给排水、强电、防雷接地、弱电智能化、空调等修缮改造工程等;(2)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入口广场、休憩广场、庭院广场、生态停车场、景墙、景桥、人行道、车行道、汀步、花池、挡土墙、原有楼梯台阶的修缮改造及与此配套的给排水系统(井、管道等)、景观照明、景观绿化等。(3)防空洞修复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修复方法详见设计图,其中“A: 防空洞地面修复”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上述各专业具体内容及做法详见各专业施工图。规模:中山大学石牌旧址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属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为3554.5平方米。3、招标控制价:15220301.34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2018年中央修购专项经费+自筹经费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23日11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3日10时00分至2018年8月23日11时00分;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8月23日11时00分至2018年8月23日12时00分。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11时00分。3、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9时00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注:(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500 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①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注:(1)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打印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库内信息为准)。(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110195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其它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报名期限: 2018-8-2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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