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年08月03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故宫博物院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6:5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至2018年08月10日 17: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至2018年08月14日 14: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10-85007056采购单位故宫博物院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5007056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北小街7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英杰,王萍萍;010-84046627,640677074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故宫博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0610-1841NG0107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070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故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5007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英杰,王萍萍;010-84046627,64067707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故宫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项目编号:0610-1841NG010778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万人民币(控制价:人民币1883.305806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捐助资金工程范围:养心殿区南北长约94.8米,东西宽约81.3米,占地约7707平方米。包括养心殿、工字廊、后殿、梅坞等18座文物建筑。根据现状和保护计划,本次维修仅涉及遵义门以内的13座建筑,维修建筑面积2540平方米。此外,还包括该区琉璃门1座(养心门),琉璃影壁3座,木照壁1座。具体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4)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磋商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3.30580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文件请携带相关材料,现场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3:30 至 2018年08月14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4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踏勘时间:2018年8月8日下午2点;故宫博物院北门 购买文件前请在我公司网站(www.bitc.cc)完成免费注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070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