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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9696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丰顺县潭江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丰顺县潭江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丰顺县潭江镇省定贫困村和面上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丰顺县潭江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潭江镇省定贫困村和连线连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8]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顺县潭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省财政、捐款、自筹等渠道解决。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内容:村道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站12座、危房改造、公共卫生设施等。总投资约10500万元。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包括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2.3工程地点:丰顺县潭江镇官下村、粉輋村、银溪村、大胜村、三洲溪村、枫坑村、溪西村、凤坪村;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项目可分批实施,各省定贫困村或面上村以业主确认进场实施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乙级或以上资质、地质灾害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具备“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5)项或第(6)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3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3.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报名前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3.6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执业注册资格;③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园林、景观、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研究、园林设计研究、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中级(或以上)职称;④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⑤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⑥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如为同一单位,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3.7投标人信誉要求:(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2)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款(1)至(11)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 8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4)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市政、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附件一);(11)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复印件。以上5.2款(2)~(11)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只需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除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30日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以通知为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潭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梅州市丰顺县潭江镇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3-6341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梅州分公司)联系人:李工、幸工         联系电话:0753-2285830 、020-34801616 日期:2018年8月 3日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格式供参考,内容自行完善。

报名期限: 2018-8-6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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