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731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区和琶洲校区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东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区和琶洲校区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8-07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航海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黄埔校区北区和琶洲校区绿化改造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黄埔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航海学院,招标编号:440000-201807-156019-014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航海学院 的委托,拟对 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区和琶洲校区绿化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56019-01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北区和琶洲校区绿化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2,81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资格的供应商在参加正式响应时应将以下资料放入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营业执照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 年08 月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17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17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务必出席磋商会议。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
报名期限: | 2018/8/7至 201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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