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73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的招标公告 2018-08-07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杨浦区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杨浦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类别),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03-05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8T001Y6710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数量:1;规格描述:无;基本概况:按要求完成该项目所列的绿化搬迁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86900.00元(国库资金:1186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8-0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13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2)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类别)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须为该项目负责人);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7)技术负责人的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6 16:00:00至2018-08-1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并于上述报名时间内到宁国路393号2楼进行现场投标报名资料核验,届时投标供应商受委托人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另需携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查询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验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前来的投标供应商视为审核不通过。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8-21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8-21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 2、磋商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两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
报名期限: | 2018/8/7至 2018/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