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清溪场镇根梨河小流域)林草植被工程招标公告 秀山县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清溪场镇根梨河小流域)林草植被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清溪场镇根梨河小流域)已由秀山发改农【2018】6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市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溪场镇平阳村、高秀村、长岗村和下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治理岩溶面积50平方公里。实施林业植被工程17431亩,其中人工造林8644.2亩、封山育林8952.9亩。人工造林包含经济林7367.4亩(金银花3891.8亩,毛叶山桐子3105.6亩,冬桃50亩,梨子120亩、柿子50亩,苹果120亩);生态林1149.5亩(红枫1001.3亩,火棘148.2亩);路边防护林14公里(种植火棘),折合127.3亩。 2.3招标范围:包括林地清理、整地、人工栽植苗木、幼林抚育管护以及封育、育林、封禁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所示的工程范围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人工造林管护期为3年,封山育林管护期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林业开发、林业种植、造林绿化等相关范围,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招标文件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1532093113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8号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18716337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