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8月14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0: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3日 18:00招标文件售价¥2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软件园三期B2栋401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开标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集美软件园三期B2栋401预算金额¥37.760391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小姐项目联系电话5598581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小姐代理机构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软件园三期B2栋4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洪小姐 5598581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YTXMCG-2018-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55985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 联系方式:卢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小姐 55985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软件园三期B2栋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杏林消防站室外景观提升工程,数量: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7603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软件园三期B2栋401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集美软件园三期B2栋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