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986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 |
工程简介: |
江苏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 2018-08-14 摘要:本公告受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洪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929,开标地点: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的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官墩路。 1.2 工程规模: 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胸径10cm乌桕300株,地径6cm紫薇300株,冠幅130cm红叶石楠球(鸡血红)400株,沙培果岭草4400m2,养护期均为两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03777.64元。 1.3 工 期:2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9.1-2018-9.25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50%,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3个月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时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含3%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两年后付清。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按合同规定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和相应保修费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或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对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允许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9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3.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 09:00至2018年08月20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5:00; 6.2 开标地点: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的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官墩路。 1.2 工程规模: 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胸径10cm乌桕300株,地径6cm紫薇300株,冠幅130cm红叶石楠球(鸡血红)400株,沙培果岭草4400m2,养护期均为两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03777.64元。 1.3 工 期:2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9.1-2018-9.25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50%,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3个月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时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含3%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两年后付清。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按合同规定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和相应保修费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上塘镇官墩路绿化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或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对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允许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9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3.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 09:00至2018年08月20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5:00; 6.2 开标地点: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8/8/14至 2018/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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