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2016年、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乡村绿化苗木项目(项目编号:PZH018B031)公开招标公告 潮南区2016年、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乡村绿化苗木项目(项目编号:PZH018B03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局的委托,对 潮南区2016年、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乡村绿化苗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4-201808-810-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南区2016年、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及乡村绿化苗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3,9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单位 数量 林地清理 人工造林 小块状清理,清理种植穴范围1.5m×1.5m内杂灌杂草,保留乡土树种幼树、幼苗 亩 940 套种补植 亩 360 整地挖穴 人工造林 40cm×40cm×30cm 亩 940 套种补植 50cm×50cm×40cm 亩 360 苗木 木荷 两年生苗木,苗高≥50cm、地径≥0.5cm,营养袋苗 株 34736 樟树 两年生苗木,苗高≥60cm、地径≥0.6cm,营养袋苗 23157 大叶相思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营养袋苗 23157 台湾相思 23157 水翁 11579 栽植 人工造林 包括分苗、运苗、栽植、回土、运肥、施放基肥等 亩 940 补植套种 亩 360 基肥 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30% 千克 52630 当年抚育 人工造林 包括除草、松土、培土、运肥、追肥人工、补植等 亩 940 补植套种 亩 360 追肥 国产复合肥,NPK 含量≥30% 千克 52630 乡村绿化 苗木 樟树 袋苗,胸径9~10cm,高3.5~4.0m,冠幅1.2~1.5 m 株 280 人面子 袋苗,胸径8cm,高3.5~4.0m,冠幅1.2~1.5 m 株 300 非洲桃花心木 袋苗,胸径5~6cm,高3.5~4.0m,冠幅1.2~1.5 m 株 160 宫粉紫荆 袋苗,胸径5~6cm,高3.0~3.5m,冠幅1.2~1.5 m 株 80 水翁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营养袋苗 株 10000 大叶相思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营养袋苗 株 10000 木麻黄 两年生苗木,苗高≥80cm、地径≥0.8cm,营养袋苗 株 1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有足够符合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规格质量的苗木,并须持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10、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苗木检疫合格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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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15日 至 2018年08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联系电话:0754-88866333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776305(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联系人:郑志华联系电话:0754-88866333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三)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办公楼(农业局)联系人:张迪杰联系电话:0754-87798341传真:0754-87780250邮编:515144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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