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8月30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品目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7:0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6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室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佩文 杨晴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0253、85860257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4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571-87686070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晴,0571-85860257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 项目编号:0625-181075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佩文 杨晴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860253、858602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4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71-87686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晴,0571-85860257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办公楼花木租摆和外围绿化养护管理 1 项 年预算金额50万元 (1)提供摆放各类具有观赏价值的优质盆载、精品盆花及时令花卉(招标时暂定2136盆,中标后按实结算); (2)办公大楼的屋顶花园及大楼四周面积约3800平方米绿化的养护。 服务期3年,但分年签订合同;投标时按年费用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现场领购、电汇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0625-18107505 3、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其他证明(备注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开票资料或开票代码。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1-8586025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