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千叶地块草花平场播种管护工程(18C0019)采购公告 双桥经开区千叶地块草花平场播种管护工程(18C0019)采购公告 2018年09月06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双桥经开区千叶地块草花平场播种管护工程品目货物 采购单位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行政区域大足区公告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1:0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05日 00: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2: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下载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4:00开标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双桥分中心(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老师项目联系电话15123826653采购单位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4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23826653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双桥区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43336437附件:附件1千叶草花播种管护(公招).doc 发布日期: 2018年9月5日 一、项目号:18C0019采购执行编号:SQCG[2018]45 二、项目名称:双桥经开区千叶地块草花平场播种管护工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9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工期(天) 备注 双桥经开区千叶地块草花平场播种管护工程 90 1.8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商定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林木(含花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经检验合格的省级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近一年有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或一年累计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提供花籽及撒播、管护)的工程经验。(提供合同) 4、可联合体投标,业绩可叠加。如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该项目的合同履约主体责任人。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5日 至 2018年9月27日 12: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双桥分中心(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双桥分中心(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采购经办人:贺老师 采购人电话:15123826653 采购人地址: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41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双桥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43336437 代理机构地址: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 |